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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置业时应核实资料 房地产经纪也应做好功课

时间:2014-05-20 10:59编辑:高鹏飞 点击: 来源:未知

  投资者或置业人士在进行房地产买卖或租赁等房地产交易时,必须注意房地产经纪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属实,而房地产经纪在代表客户时,也必须做好功课,确保自己所获取的资料准确无误。

  因为房地产经纪所提供的资料失实或所获取的资料和资讯不够准确,造成客户因不准确的资料而作出错误的判断,最终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福鼎律师行(Fortis Law)首席执行长陈子佳昨天在一个房地产论坛上,分享了一些关于房地产经纪容易犯下的法律失误,并提醒房地产经纪如何避免这些错误。

  他指出,房产经纪最常犯下的法律失误,就是在于失实陈述(misrepresentation),包括涉及夸大房地产的面积、用途、外国人是否可以购买、租金收益率是否如所说的水平,以及单位是否能够出租等方面,都可能犯下失实陈述的错误,进而惹上法律纠纷。

  陈子佳分享本身曾经负责的一些案例。其中一名房地产经纪为客户出售一个办公楼单位,由于该经纪曾经负责同一大楼楼上的单位交易,就下意识地以为该单位的面积与楼上的单位面积同样是1450平方英尺,待单位找到买家并要进行交易时,才发现单位实际面积仅约1300平方英尺。该经纪因此被客户指控失实陈述。

  此外,曾有房地产经纪以为所购买的店屋单位都属于纯商业用途,忽略了当中包括住宅用途,在与外国买家进行交易时没有向当局申请批准。其实,外国买家若想要购买非分层地契的有地住宅,是必须先获得土地交易(批准)组(Land Dealings(Approval)Unit)的批准。

  陈子佳也分享了本身遇到的不愉快经历。他在十多年前出来自己创业开办律师行时,租下的办公楼单位业主其实已还不起贷款,被银行禁止将单位出租,但经纪隐瞒事实并将单位租给他,造成他租下单位不久后就被银行要求搬走,因为银行不承认租赁合约并可收回该单位。实际上,若该业主的贷款还未还完的话,在租出单位前原则上必须获得银行的同意,这样租赁合约才会被银行承认。

  昨天的论坛是由报业控股集团旗下的网上房地产台STProperty所主办,论坛吸引了700人出席,包括公众与房地产经纪。

  欣乐国际(SLP)执行董事麦俊荣则探讨了发展总蓝图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表示这会影响不同地区房市的需求、供应、价格,以及租金。

  他说:“单是只有蓝图的宣布是不会增加房地产的价值,关键在于要需要实体的发展。新的基础设施将会是需求和房地产价值上涨的催化剂。”

  他从最新公布的2013年发展总蓝图,分别探讨了裕廊湖区、兀兰、荷兰村和比达达利的发展前景。他认为,兀兰会是下一个有潜力、也是政府专注发展的一个地区,那里将拥有新地铁站,而新商业园将创造就业机会,也会带动住宅需求。

(责任编辑:高鹏飞)

本文来源于新加坡意腾国际旗下:新加坡公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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