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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政府或管制国人同时拥有私宅和组屋
时间:2013-04-01 09:22编辑:诸丽南
点击: 来源:未知
“毕竟我们当初规划时,是考虑到能
出租组屋。如果在我们已经承担了房贷之后,才来禁止我们出租组屋,这对已经做了这项安排的人也不公平。要是要求我们卖掉组屋,那所有拥有私宅的组屋屋主都必须同时出售组屋,这肯定会导致房价被压低。”没有私宅的榜鹅组屋居民林燕君(42岁,导师)坦言,这种搬入私宅,利用组屋收租的做法的确是抵消生活开销、供私宅房贷的好方法。“但如果是按组屋是供自住而非牟利的原则来看,政府继续允许一些人这么做,对整个社会也有欠公平。”
按照政府之前的调整政策,
房地产分析师不排除政府下来可能进一步管制同时拥有私宅和组屋的国人。政府之前限制私宅屋主同时拥有组屋,之后在今年1月宣布规定拥有组屋的永久居民不能出租整间组屋,并在购买私宅后的半年内须脱售组屋。对于会否限制新加坡人出租整个组屋单位,国家发展部长许文远当时表示采取观望态度。因此,房地产分析师相信,政府下来可能随时再出手。不过,博纳(PropNex)集团总裁伊斯迈认为,政府若要限制拥有私宅的国人出租整间组屋,“情况肯定比管制永久居民屋主复杂得多”。他说:“如果一名国人一家六口住在五房式组屋,然后他买了一个500或800平方英尺的小型公寓单位当投资,而政府却规定他必须卖掉组屋,那他一家要如何住进那么小的私宅单位?“毕竟每个新加坡人都有权利拥有一间组屋。只要他履行五年最低居住年限的义务,他要保留组屋再购买私宅,其实不会对另一名国人不利。因为我们的政策并没有‘一对一’限制,不是说政府只有在国人卖出一个组屋单位时,才能多建一个新组屋单位。”
如同霸占病床。然而,欣乐国际(SLP)执行董事麦俊荣认为,组屋作为政府提供给人民的“基本房子”,如果让已有经济能力提升到私宅的组屋屋主继续占用以收租,就有违公平了。 “这好比一名国人住进私家医院,却认为因为他是新加坡人,有权利拥有一张政府医院的病床,就‘霸着’那张病床,然后把它转租给其他人牟利。在目前病床短缺的情况,这对较贫穷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但是麦俊荣也指出,出租组屋者也有情况特殊的例子,如搬到另一个组屋与子女同住而需出租本身单位赚取生活费的年长者,不一定是搬进私宅的组屋屋主,所以政府如果真的调整相关政策,就有必要酌情处理一些特殊情况。在许文远呼吁重新思考公共住屋的用意之际,住屋政策下来的动向充满未知数,同时拥有私宅和组屋的王姓会计师希望,政府无论作什么样的调整,都不会具“追溯效力”。
(责任编辑:诸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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