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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单亲家长申请租赁组屋

时间:2014-03-04 09:04编辑:诸丽南 点击: 来源:互网网
    根据个别案例让未婚单亲家长申请租赁组屋。建屋发展局可根据个别案例的具体情况,允许育有孩子但没有结过婚的单亲家长,在无需与他人联名的情况下,申请租赁组屋单位。国防部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孟理齐博士昨天在国会答复议员王金发(裕廊集选区)的提问时,说明了这项政策的考量。目前,年满21岁且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长,若育有孩子并拥有其抚养权,可向建屋局申请购买或租下组屋。
 
   至于未婚的单亲家长,则被视为一般单身者,他们因此必须年满35岁,方可在单身者联合住房计划(Joint Singles Scheme)下,与另一名同样年满35岁的单身人士一起向建屋局申请购买或租下组屋。孟理齐指出,由于我国落实亲家庭的住屋政策,因此为单身者设下年龄限制,以鼓励国人组织家庭。在计划下,月入不超过5000元的单身者联名买新组屋,能获得高达4万元额外公积金购屋津贴;如果月入不超过2250元,还有多达2万元特别公积金购屋津贴。
(责任编辑:诸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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